米克莫拉特

Mikhmoret

出入境信息

签证

2016年11月11日,中国和以色列双边10年多次往返签证协议正式生效。
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证
签证费用:150元人民币,邮费40元人民币,通过当地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纳并提交缴费凭证
签证材料
1.签证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及旧护照;
2.英文或希伯来文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签证申请表格一份;
3.两张5cm X 5cm照片(浅蓝色背景),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一张反面写上名字用曲别针别在护照首页;
4.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公司抬头、盖章、领导亲笔签名俱全,英文)(请确保单位担保函上的座机以及签证申请表上的手机畅通,可以联系到申请人本人。)
5.英文行程 (三个月内出行,最多一个月内停留的行程安排;若申请两次入境,请单独标注或说明),酒店预订单,以及确认的往返以色列的飞机票预订单;
6.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对账单(银行盖章);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无需银行资金证明:
• 申请人护照上有过美国签证或申根签证;
• 申请人持有北京市,上海市,或广州市的居民户口。
7.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
8.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签证,请提供如下附加材料:
•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的公证书)
•  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结婚证的公证书)
• 父母双方请与签证处预约,亲自到使馆签署相关的声明书。
签证流程:
1. 签证申请人按所属领区申请签证。以色列驻北京大使馆接收除上海领馆(管辖上海、安徽、浙江及江苏领区)、广州领馆(管辖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领区)管辖区域以外的签证咨询及申请;成都领馆(管辖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领区)。
2. 签证申请人采取下列方式申请:
签证申请人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到使馆签证处,填写完整的有本人详细回邮地址的EMS快递单(请申请人自行记录回邮单号 码,以便查询回邮状况),申请人的护照将以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回申请人。
特别提醒:
1.除护照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使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请签证申请人事先做好复印件,使馆签证处不负责替签证申请人做复印!
2.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手续同上)。
3.签证处有权致电申请人核实信息并要求申请人提交社保等其它支持申请的材料。
签证处对外电话咨询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不对外办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010-85320662;
传真:010-85320613。
以色列驻华大使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17号,邮政编码:100600。
可通过访问以色列驻华大使馆网页的方式获取签证信息,网址为:
http://embassies.gov.il/beijing
小贴士:根据以色列官方消息,以色列驻华使领馆自2019年6月26日下午起暂停受理除学生签证类型A2以外的所有签证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外交部领事司提醒近期计划前往以色列的中国公民关注有关官方通知,并相应做好签证申请及出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