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庙是陕西省人民政府2003年9月公布的第4批古文化遗址,是《文物保护法》明令保护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女娲庙和女娲山为载体的“女娲传说”,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于2011年5月进入陕西省第4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平利人民千秋万代的精神文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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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省的平利县,有一座女娲庙,是这里的人世代供奉的寺庙。村里从之前好几辈,就传言女娲是圣母,人人都去祭拜,村里的村民坚称这里的女娲就是我们口口相传的女神。看管女娲庙的老人杜立发说,他们家祖祖辈辈都住在庙里,祭拜并且看守女娲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