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分府明代称浙直分署,是职掌巡盐捕盗,兼理地方词讼,俗称二府衙门。自明朝嘉靖间设立,几经革復,数易其址,历时三百七十余年。
2004年,江浙分府依照清同治间的旧貌原址复建,以存历史陈迹。其中,公堂、大牢、刑房、听差,车夫等房间皆有展示,还有展示各种模拟行刑场景,能从中一窥古时政务和生活情景。
历史:
乌镇地处两省三府七县交界,人烟辐辏,河港纵横,杂隶难治,易藏奸宄。明嘉靖十九年,添设通判一员,驻镇督理,建廨于普静寺之东,名添设馆署。
万历三年,因乌镇周边盐盗猖獗,改添设总捕同知一员,钦给“督理巡盐捕盗同知”关防,常川驻箚乌镇,专一缉捕盗贼,兼管水利盐法,随便受理词讼,革除奸弊,附近府县悉听约束。由是扩建原有廨宇,称浙直分署。
清初沿袭明代建置,屡经兴衰。咸丰十年兵燹,毁大堂,同治四年重葺。1915年标价售入民间,署宇卸除,渐次成为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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