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劳卡

Arauca

出入境信息

出入境注意事项

入境

1.行李:进入哥伦比亚时,乘客可携带两种类型的行李: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

随身行李

旅客在入境时随身携带的行李,可以包括个人财物和/或许可物品。

托运行李

在旅客进入哥伦比亚之前或之后到达,以该旅客为收货人的行李。如果您已经或即将将部分行李作为货物托运,则必须在行李和资金申报表上进行申报,并且必须在离开海关区之前告知海关官员。否则,被托运的物品将被收归国有。提前30天到达或在旅客抵达90天后到达的行李需支付15%的税款。

2.财产:1万美元或等值的任何其他货币。如果超过这一金额,您必须向海关当局进行申报。家庭和非商用个人物品,最高价值不可超过1500美元,此类为免税物品,但必须包含在随身行李中。家用、运动物品或与旅行者的技术、专业或职业相适用的物品,每种类型最多只能携带3个单位的物品,最高价值不可超过2500美元。这些物品必须支付15%的税款,并且旅客必须在国外至少停留5天。这些物品可以作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来自其他国家的国家遗产物品(文化、历史、艺术、生态等)必须上报海关当局。

3.临时进口:一般进口是指外国商品在有限的时间内出于特定的目的而进入哥伦比亚,其中包括:

植物和动物材料

哥伦比亚卫生立法限制植物或其部分、动物或其产品进入哥伦比亚。

如果入境旅客携带任何植物或动物材料,必须在机场立即通知哥伦比亚农业研究所、ICA、港口卫生服务人员。

家庭用品

家庭用品只包括家具、家电、配件和车轮最大外径为50英寸的自行车、轮椅、病人用车和婴儿车等家居用品。

在哥伦比亚定居的非居民有权不登记个人财物和家用物品,也无需取得相应的进口许可证。家居用品都需缴纳关税,并且在被列为收件人的物主抵达前不得申报。

回国前,您必须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DIAN)指定的表格。根据1988年第488号法律第92条,家用物品只需按价支付15%的单一税。

宠物运输

抵达哥伦比亚后,您应填写DIAN记录宠物入境的表格,然后携带以下文件和宠物前往机场ICA港口卫生处进行相应的检查,随后可获准进入哥伦比亚。

国际航班携带宠物的要求:

以下适用于国内航班:

出示由兽医出具的当前疫苗接种证书后请遵循国内运输指南。

运输猫

如需运输猫,必需提供预防狂犬病(在存在此类疾病的国家)和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的灭活病毒疫苗接种证书。

运输狗

如需运输狗,必需提供预防狂犬病(在存在此类疾病的国家)、犬瘟热、肝炎、钩端螺旋体病和细小病毒的灭活病毒疫苗接种证书。

运输其他宠物

同样,如携带猫和狗以外的其他宠物进入哥伦比亚,如雪貂,兔子,龙猫,仓鼠,豚鼠和沙鼠,必须在运输日前出示动物健康进口文件。该文件必须经ICA办事处直接处理,并且出具时间最长可为三个工作日。

应在宠物抵达哥伦比亚时出示该文件,该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

如果宠物必须进行两次间隔为十五天的外部和内部寄生虫治疗,则第二次治疗必须在运输八天前完成,并且必须与其他动物隔离运输。

出境

1..专用商品和物品离境:专用商品和物品的最大限额受到周期性变化的影响。您可以携带如摄像机、专业设备及旅行者在国外使用的其他贵重物品。

为了在此类商品或物品再次进入哥伦比亚时免税,请在机场海关办事处为此类物品填写临时出口申报。

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

哥伦比亚法律禁止并惩罚开采、运输、营销和出口任何种类的野生动植物(活的或死的)。

考古或历史文物

哥伦比亚法律禁止并惩罚销售和出口民族文化遗产文物。不要购买此类物品。如果您对哥伦比亚的前西班牙和殖民时期的艺术很感兴趣,您可以购买复制品。

2.离境税:如果外国人不属于哥伦比亚居民,并且在哥伦比亚的逗留时间未超过60天,则其可以在国际机场的Aerocivil完成免税申请程序,在验证护照证实其符合豁免要求后,其护照将被标记。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向航空公司出示被标记的护照,即可免除支付离境税。如果外国公民在哥伦比亚停留超过60天,则必须在航空公司登机手续办理处支付平均总额为38美元或68000比索的离境税。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在支付离境税后被豁免此税,您必须向航空公司申请在出发前返还支付的离境税。

签证

签证须知:

1.哥伦比亚签证分为礼遇签证、商务签证、临时劳工签证、临时哥伦比亚国民配偶或长期同居者签证、临时学生签证、临时特别签证、居留哥伦比亚国民的家属签证、居留资格签证、旅游访问签证、临时访问签证、技术访问签证;

2.持外交、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哥伦比亚并停留30天。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前须办妥签证;

3.持香港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哥伦比亚并停留180天;

4.持澳门特区护照者入境哥伦比亚前需办妥签证;

签证材料:

1.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证件完好无缺,至少有两页空白页;

2.记录持照人个人信息的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曾有哥伦比亚签证的,还需哥伦比亚签证复印件和盖有最近一次哥伦比亚入境或出境印章的资料页复印件;

3.正确填写签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字;

4.2张近期正面白底彩照,尺寸3×3.5厘米;

5.机票订单(须为航空公司出具的有效订单,显示预定编号和机票号码);

根据申请签证的种类,还需提交其它相应材料。

1、商务签证。

申请商务签证的外国公民,除基本材料外,根据其入境哥伦比亚目的,还需附交下列文件中的一件或几件:

· 在职证明信。

· 投资人说明信。

· 邀请信。

· 派遣函。

· 如是根据哥伦比亚加入的自由贸易协定、合作协定或其它国际经济或贸易性质的协定申请商务签证,申请人应证明其满足相关协定规定的入境和停留的条件,并提交材料说明申请人在哥伦比亚开展活动的理由。

· 如商务签证申请人不符合上述几项的情况,应提交相应材料证明其具有商界人士、实业人士、货物和服务供应商的身份,或证明其进行考察、销售洽谈或在境内从事商务活动的意向。

· 详细要求需参考使馆网站说明。

2、临时学生签证。申请临时学生签证的外国公民,除基本材料外,还应附交以下材料:

· 如是交流学生,需提交教育机构颁发的录取或注册证明复印件,或赞助单位与教育机构签订的经认证的协议复印件。

· 证明教育机构为法人的文件复印件。如果是仅进行非正规教育的私立学校,还要有营业许可和在主管教育部门登记的学生培养计划的文件。官方性质的教育中心免除这一要求。

· 经济担保人的信函,附银行(或信用卡)对账单或证明授信额度能满足学生生活的文件;

· 如是奖学金学生,需提供授予奖学金的国际组织、公共和私人单位的证明或证据。如果是部分资助或部分助学金,还要有学生或其父母有经济清偿能力的证明文件。

· 父母授权书和对学生在境内期间责任承担人委托书,如果是未成年人,相关文件要经公证认证。

· 对高级别的学习,如学士生、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大学学习,应提交相应教育机构的证明或文件,证明每周课时至少十个小时。

3、访问签证。申请访问签证的外国公民,除基本材料外,应根据签证的类型附交相应材料:

· 旅游访问

Ø 申请人经济能力证明;

Ø 如是受邀请,邀请人需提供经济担保能力证明;

Ø 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 临时访问

Ø 申请人在哥境内从事活动的说明书;

Ø 申请人经济能力证明;

Ø 如是受邀请,邀请人需提供经济担保能力的证明;

Ø 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 技术访问:

Ø 哥方单位担保信,信中要说明所需紧急技术服务的理由;

Ø 除公共单位外,其它邀请单位需提供合法注册和法定代表的证明;

Ø 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4、特别签证。申请特别临时签证人员,除基本材料外,应根据签证的类型附交相应材料:

· 接受医疗

Ø 专业医生出具的证明,说明治疗的必要性和所需时间,并附相应医疗机构的意见;

Ø 担保人对申请人治疗或在哥境内停留期间所需费用的经济担保文件,经济担保能力应与治疗费用相一致。

Ø 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 参与行政或司法诉讼

Ø 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说明诉讼或程序的类型,以及申请人是当事方、主要第三方还是次要第三方;

Ø 担保人对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费用开支进行担保的证明文件;

Ø 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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