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维西县城东北九十公里的塔塔乡戈登村西约500米的腊普河东岸崖下,距离河面约50米。此遗址于1958年发现,由省博物馆考古队清理发掘。
戈登遗址被鉴定为新石器时期遗址。这无疑填补了迪庆州新石器时代文化的空白,证明州境内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将出土文物的制造技术与邻近地区发掘出土的新石器准比较,发现其上限不早于西藏昌都卡若遗址年代(距今4000、5000年,下限不晚于宾川白洋淀遗址。
戈登遗址中出土的文物共有60件,其中能辨认器型的有石器29件、陶器5件、骨器2件...
位于维西县城东北九十公里的塔塔乡戈登村西约500米的腊普河东岸崖下,距离河面约50米。此遗址于1958年发现,由省博物馆考古队清理发掘。
戈登遗址被鉴定为新石器时期遗址。这无疑填补了迪庆州新石器时代文化的空白,证明州境内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将出土文物的制造技术与邻近地区发掘出土的新石器准比较,发现其上限不早于西藏昌都卡若遗址年代(距今4000、5000年,下限不晚于宾川白洋淀遗址。
戈登遗址中出土的文物共有60件,其中能辨认器型的有石器29件、陶器5件、骨器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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